关于襄城区智博优鲜超市运营污染物含量跨越食

  “小黄姜”,经抽查抄验,不合适国度食物平安尺度,查验结论为不及格。现将不合适食物平安尺度食物的风险节制及核查措置环境通知布告如下。

  当事人运营污染物含量跨越食物平安尺度限量的食物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之。根据《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处置。案件查询拜访过程中,当事人能积极共同查询拜访,照实陈述违法现实,能供给进货记实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履行了进货检验、及时采纳整改办法,自动消弭违法行为风险后果,且已更正违法行为。根据《食用农产物市场发卖质量平安监视办理法子》第四十八条和《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湖北省市场监视办理行政惩罚裁量法则》(鄂市监律例〔2023〕7号)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襄阳市襄城区市场监视办理局责令当事人更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的运营行为不予行政惩罚。

  2025年5月8日,铅(以pb计)项目不合适GB2762-2022《食物平安国度尺度 食物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查验结论为不及格。

  法律人员于2025年6月9日,向当事人送达上述《查验演讲》及《食物平安抽样查验成果通知书》,并对当事人的运营场合进行了现场查抄。当事人于2025年5月8日从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竹叶山农产物买卖核心供货商高冉处采购小黄姜30斤,截止2025年6月9日现场查抄时已发卖完毕,当事人发布了召回通知布告,现无产物召回。